河源市区2014年度户外广告牌、位经营权
拍卖公告
受河源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委托,我公司定于2014年12月3日上午10时在本公司二楼拍卖大厅对以下位置的“户外广告牌、位经营权”进行公开拍卖:
序号 |
标的位置 |
数量(个) |
起拍卖价 (元/个.年) |
备 注 |
1 |
火车站广场站立柱广告位(3面) |
1 |
80000 |
自建立柱,25%的版面/年无偿配合市委、市政府发布政策公益广告 |
2 |
文化广场正门两侧落地支架三面翻广告位 |
2 |
60000 |
自建支架, 25%的版面/年无偿配合市委、市政府发布政策公益广告 |
3 |
建设大道与越王大道交汇处的立柱广告牌(3面) |
1 |
250000 |
政府出资建设立柱, 25%的版面/年无偿配合市委、市政府发布政策公益广告 |
4 |
胜利桥下立柱广告牌(3面) |
1 |
120000 |
政府出资建设立柱, 25%的版面/年无偿配合市委、市政府发布政策公益广告 |
5 |
西环路与万绿大道交汇处的立柱广告牌(3面) |
1 |
130000 |
政府出资建设立柱, 25%的版面/年无偿配合市委、市政府发布政策公益广告 |
6 |
东埔桥护栏处灯箱位 |
14 |
1000 |
自建灯箱, 25%的版面/年无偿配合市委、市政府发布政策公益广告 |
注:1、2、6号标的为出让广告位经营权(非原广告位建设方竞得的,原广告位经营人在标的成交日起7个工作日内自行清理),3—5号标的为出让广告牌经营权,经营年限均为5年,租金一次性缴清或分两次性缴清,分两次缴交的成交后先缴三年租金,余下的租金在第四年一次性缴清。公告发布后,意向登记人报名时须交纳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。拍卖成交后,买受人须将成交款在3个工作日内付清;如买受人未按期履约,则原交纳的保证金20万元不予退还,并取消其竞得资格;买受人按规则签约并按期缴交租金,则保证金退还15万元,余下5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。未竞得者的保证金在拍卖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。相关资料向本公司索取。
请有意参加竞买者(须是在河源市区工商部门登记注册,在市区设有公司和办公场所,正常经营三年以上,具有经营范围广告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)于2014年12月2日下午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到以下指定账户(收款单位:广东三友拍卖行有限公司、开户银行:广发银行河源分行,账号:125010512010001585),并持《营业执照》原件及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、经办人身份证、授权委托书、保证金交款凭证到本公司办理竞买手续。
展示时间:2014年11月26日至2014年12月2日
展示地点:见上述1—6号标的位置
咨询电话:0762—3665889
网 址:www.gdsypm.com
地 址:河源市建设大道西19号友力商务大厦B座三楼
广东三友拍卖行有限公司
2014年11月26日